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推进信用吉林建设的部署,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弘扬企业诚信文化、健全企业诚信长效机制、发挥企业诚信示范作用。按照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任务举措》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5号)具体要求,在行业管理部门及省工商联的指导下,吉林省信用协会组织开展2025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对象
案例征集对象为在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两年以上,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所有类型企业。中省直企业、省级和市(州)级100强企业、省信用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申报,其他企业由各市(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或其他行业组织推荐申报,每家企业限申报1个诚信案例。
二、申报内容
案例申报内容要从多维度、多角度总结提炼诚信建设实践经验及成果,具体如下:
(一)诚信理念文化具有先进性。符合新时代诚信文化建设的方向及要求;将诚信作为核心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厚植诚信文化,引领企业发展;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教育和培训;高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
(二)诚信制度体系具有系统性。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目标;建立工作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确定职责分工;开展诚信管理考核评估,持续改进提升。
(三)诚信建设措施具有创新性。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技术手段,加强诚信合规管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高标准践行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诚信实践效果具有成效性。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合规管理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业务发展、推进增质提效等方面的诚信实践,获得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取得良好社会信用记录,得到有关部门高度认可和奖励。
(五)诚信做法经验具有推广性。企业诚信实践的成功做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借鉴推广价值,对行业诚信和社会信用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能够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三、评定程序
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评定程序分为审核、公示、发布。
(一)审核。省信用协会对申报对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内容完整性进行初审;诚信评定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案例进行复审,对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复审通过案例报行业管理部门终审通过后,确定优秀案例名单。
(二)公示。通过吉林省信用协会官网公示。
(三)发布。在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会议上发布“2025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案例”名单。
四、结果应用
开展企业诚信案例专题宣传,树立典型诚信企业、打造“吉字号”诚信品牌;推荐荣获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案例参加全国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评选,在全国企业诚信建设大会上发布表彰并作交流发言;推送政府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贷款、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项目申报等方面做为企业信用资格准入参考要件。
五、申报要求
1.案例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申报书。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3.申报企业按照征集要求,撰写案例报告,全面总结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实际情况,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同时需报送企业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资质荣誉、信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4.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邮寄至指定地点,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六、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发路258号
电话:0431-88900988
19804310998
邮箱:creditjilin@126.com
附件2 2025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报告撰写要求.doc
吉林省信用协会
2025年10月9日
来 源:秘书处
初 审:佟依恬
复 审:王 迪
终 审: 薛艳辉
●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领导莅临协会调研指导工作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